- 淡海新市鎮特定區2期部分地區,完成山坡地解編以利地方建設發展
內政部營建署指出,本案符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有關山坡地範圍劃定檢討變更作業合理劃設山坡地範圍之原則,由該署將坡度平緩屬平地之區域、未在崩塌地、土石流危險溪流潛勢範圍內、未曾佈設土石災害防治工程設施、未有洪患之虞者,劃除山坡地範圍,並經新北市政府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分別召會審查,辦理過程嚴謹、公開、透明,山坡地解編作業完成後,將可提高土地利用之效益與建築配置之靈活性與合理性,減化行政管制程序,減輕民眾負擔,有利於整體發展,該地區山坡地解編作業,行政院已於2018年1月3日核定,近期將由新北市淡水區公所辦理公告事宜,完成其山坡地解編作業。